有市民提出,此次竞标的中标价比最低报价高出12万元。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主任高琼向记者介绍了此次评标过程。原来,这次评标采用的不是“最低评标价法”,而是“综合评分法”。
“这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和工程项目、物品采购不同,并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涉及到后续服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我们采取了‘综合评分法’。除价格因素之外,还要综合考虑具体的服务方案、管理制度、人员的配备、保险、服务承诺以及财务状况、信誉、业绩等因素。”高琼主任告诉记者,这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一事及相关评分办法在招标之初就已经公示过,在公示过程中并没有任何供应商对包括评标办法在内的招标文件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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